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23年湖州市看守所监区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永信恒昌采字[2023]-050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备注 |
1 | 监区环境零星整治及维修 | 项 | 1 | 18万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注 |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2、至本项目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7日
(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应当在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网站(http://www.hztxem.com/),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网站(http://www.hztxem.com/),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七、其它事项:
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八、投标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红旗路384号凯欣名座301室);
2、投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4:00。
九、招标文件发布地址: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网站(http://www.hztxem.com/)
十、业务咨询
1.采购人:湖州市看守所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0572-2256711
2.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工 联系电话:0572-2505377
3.质疑函接收人:谢先生 传真:0572-2505377
浙江省湖州市看守所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